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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腐利剑再出鞘:6月腐败案件"亿元局长"轰动全国
【作者:不详  来源:新华网    点击:475 】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0年6月,全国范围内多名官员因贪腐被处理。其中,有像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云南大理原市长、中山传奇女市长、原商务部副司长邓湛、郑州市、江门市原副市长这样的高官,也有像运管所副所长、县交通局长这样的“芝麻官”。其中,山西蒲县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震惊全国。

宁夏自治区团委原书记贪污受贿被判16年
2010年06月01日 15:28:26  来源: 人民网

  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共青团宁夏区委原书记曹刚涉嫌受贿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曹刚1972年出生于宁夏盐池县,大学文化程度,原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2009年8月24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依法逮捕。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刚自2005年至2008年担任自治区团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要、收受现金及购物卡等财物,受贿金额总计897416余元。法庭上,公诉机关共指控了13起、27笔受贿事实,其中包括利用委托培训、物资采购、项目审批、职务升迁、荣誉授予等多个机会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钱财,少则数百元,最多达到26万元,并出示了指控证据,曹刚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388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 瞿学江 实习生 苏 菲)

河南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涉嫌受贿超2000万
2010年06月02日 07:45:0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为河南省主政煤矿和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的“双料局长”,李九成对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管理等职能,手握“生杀大权”,这种权力在国家安监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后,伴随着安全监管责任的增大而随之增加。2009年12月16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九成涉嫌受贿一案。根据目前查实的案情,李九成被指控涉嫌受贿超过2000万元。

  李九成一直是地方安监系统的“明星”。在安全监察的体制创新方面,河南省安监局一直是安监系统各地方局中的榜样,颇为国家安监总局看重。

  李九成讲义气,省直机关跟他熟的人都叫他“九成哥”。

  作为河南省主政煤矿和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的“双料局长”,李九成对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管理等职能,手握“生杀大权”,这种权力在国家安监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后,伴随着安全监管责任的增大而随之增加。

  因此,深入探究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找出根源所在,方能开出治疗腐败痼疾的“良方”。这或许是河南省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案给社会的启示

  龙潭尚 东林 法治周末记者 陈磊 发自河南郑州

  河南省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属于开拓型干部,敢说敢干,说话做派大大咧咧,不拘小节,讲义气。一旦把持不住就干坏事。”

  这是一位接近李九成的人士在其被纪委“双规”后的评语。

2009年12月16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九成涉嫌受贿一案。根据目前查实的案情,李九成确实没有“把持”住,被指控涉嫌受贿超过2000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典型倒掉

  “李九成讲义气,省直机关跟他熟的人都叫他‘九成哥’。”在河南省郑州市采访期间,《法治周末》记者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河南省检察系统一位人士认为,正是这种所谓的“义气”,加之其身居河南安全监督系统高位,手握大权,导致权力失去监督制衡,与省内部分煤矿之间产生利益输送,最终将自己的前程断送。

  两年前的元宵节(2008年2月21日)下午,时任河南省安监局局长李九成突然被纪检部门带走。

  事情发生比较突然,此前一天,李九成还主持了一年一度的河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在台上发表了讲话。

  根据河南安监系统内人士的说法,这是一起典型“官煤勾结”重案,是国家安监总局升格以来的第一大案。

  就在一年前,李九成还是安监系统的“明星”。2007年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在河南召开,李九成在总局官员发言完毕之后,代表地方局做了典型发言。

  李九成事发一个月后,中纪委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亲自赶到郑州,召开了煤监系统和安监系统全体会议,要求两大系统配合查案,并强调了每位干部必须“廉洁自律”。

  此后,安监总局内的反腐声不断升级,并出台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

  与此同时,李九成案正加紧查办。经过近10个月的调查,2008年12月中旬,李九成案被移送检察机关。一个月后,李九成被逮捕。接着,该案被指定给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9年12月16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九成涉嫌受贿一案,相关案情内幕得以揭开。

一位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李九成案中,袁占国是非常关键的人物。在河南安监系统内,李九成与袁占国私交甚笃是公开的秘密。2007年12月初,袁占国在外开会期间突然被纪检部门带走,接着被“双规”。两个多月后,相似的命运落在了李九成的身上。

  袁占国,原河南省磴槽集团董事长,一位无数荣誉加身之人,是“全国煤炭双十佳矿长”,2003年9月,还被国家发改委、中国社科院联合授予“新时代改革之星”称号,曾当选为郑州市人大代表。

  利益输送

  河南省安监系统一位人士透露,袁占国是李九成树立起来的典型,前者还是后者的政绩。

  在这背后,则是磴槽集团的扩张史,还有与李九成之间的利益输送史。

  磴槽集团坐落于河南省登封市(隶属于郑州市的县级市)大金店乡,以开采煤炭资源为主业。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磴槽集团的前身是磴槽煤矿,一座历史悠久的集体所有制煤矿,是全国第一批被命名为质量标准化矿井的企业,曾入选全国乡镇煤矿“5朵金花”。

  资料显示,在磴槽煤矿逐渐枯竭之时,袁占国接手,先后兼并一家化工厂和一座矿井,又整合扩建了金阳煤矿和金岭煤矿。现在的磴槽集团下辖5座煤矿以及3家非煤企业。

  在袁占国带领磴槽集团“攻城拔寨”的背后,则是河南省大规模整合矿产资源新政。从2004年7月开始,河南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进行整合,确保全省矿产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在此决策背景下,由12个政府部门联合调研,确定了7个煤炭集团和5个铝业公司作为整合的推动者。其中磴槽煤矿通过改造买断的小煤矿,使资源利用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成为这个政策的成功注脚。

  在此期间,主政河南省煤矿安全的正是李九成。

2000年,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从河南煤炭厅单列出来,李九成出任局长。2002年,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李九成兼任局长,成为河南这个矿产大省安全监察方面的双料局长。

  李九成另一个身份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足显其地位之重要。

  从1990年至2007年,袁占国一直担任磴槽煤矿矿长,1996年开始,袁占国兼任磴槽集团董事长。

  一位案件知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李九成与袁占国的“交往”,至少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

  1996年前后,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将位于登封市马岭山煤田中的一块划拨给磴槽集团。1998年前后,磴槽集团以金岭煤矿的名义办理了采矿证。2004年8月,李九成到金岭煤矿视察,以曾帮助袁占国获批该矿采矿证为由,向袁占国索要价值20万元的干股股份。随后,他以弟媳的名义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006年至2007年,李九成通过该干股获取红利14万元。

  1999年,在时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九成的帮助下,袁占国以400万元的对价从河南省某实业公司购得卓业煤矿,后更名为金阳煤矿。为感谢李九成,袁占国送上金阳煤矿价值20万元的干股股份。2005年,因资源整合,这部分股份被转入另一煤矿。从2001年至2007年,李九成以妻弟的名义,获取红利27万元。

  先是“业务往来”,后是“联络感情”,袁占国从2001年开始,逢年过节就给李九成送钱。从2001年至2007年,李九成先后7次共计收受袁占国“过节费”49万元。

  2004年夏天,李九成还因其儿子到英国留学,收受袁占国1万美元。其后,李九成为了给情妇买房子,安排袁占国出资。2005年4月,袁占国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开具68万元汇票交给李九成。

  上述案件知情人士透露,李九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要、收受袁占国现金共计人民币117万元、美元1万元;收受干股股份,获利41万元。

  靠山吃山,李九成在煤炭资源划拨、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煤炭资源等方面为袁占国提供相当多的便利条件。

顶红经商

  据案件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李九成被指控涉嫌受贿超过2000万元,绝大部分来自于新磴集团董事长谢康兴送上的干股价值及红利。

  1995年11月,谢康兴与他人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登封市煤炭发展有限公司。其后,由于经营亏损,其他出资方相继提出退股。

  1997年7月前后,在李九成的帮助下,谢康兴的公司办理了郭家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在建矿过程中,李九成提出以妻弟的名义占有该矿20%的股份。谢康兴同意。

  1997年12月,煤炭发展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李九成以妻弟的名义占有20%的股权,但实际并未出资。

  随后的几年里,煤矿发展公司日渐壮大,2002年年初对外投资已经达1200万元。谢康兴考虑增资注册资本金,并告知李九成。

  李九成认为以个人名义增资,风险太大,向谢康兴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家公司———聚采源公司名义入股。不久,经一系列运作,聚采源公司与李九成的妻弟联合占有公司20%股权,干股价值达480万元。

  李九成此举收获颇丰。2001年至2004年,李九成共获得分红款907万余元。

  2005年,国家出台禁止干部入股的规定后,李九成办理了退股手续。

  除了煤矿发展公司,李九成还在另一家公司持股,干股价值更高,达600万元。

  2001年5月,谢康兴以徐某、夏某、赵某的名义成立河南华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开发王行庄煤矿。

  煤矿筹建期间,李九成提出以其外甥女的名义入股占20%股权,并于当年8月拿出30万元。谢康兴照办。后公司资本金要增加到500万元,李九成又于当年12月出资70万元。2005年上半年,李九成认为这种入股方式不合适,提出退股,并以弟媳之兄戴某之名成立新公司入股华康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达到李九成的要求,谢康兴从其妻账户中取款2500万元,注册成立河南华电投资有限公司,其中24%的干股归李九成,价值600万元。再通过华电投资公司入股华康公司,李九成间接持有华康公司20%的股份,后经一系列增资,这部分股份价值1200万元。

2005年6月,李九成将前期投入的100万元收回。

  李九成在收受贿赂的同时,谢康兴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等方面则一路“绿灯”,赚得盆满钵满。

  权力寻租

  李九成收受的贿赂,也多来自煤炭企业。

  王某,河南丰盈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人,2003年至2007年间,在购买煤炭、入股煤矿、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方面寻求李九成的帮助,主动或被动送上钱物共160万元;

  司某,河南鑫祥贸易公司负责人,2003年至2007年间,在煤矿资源审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方面得到李九成提供的帮助,送上现金人民币140万元、英镑1万元。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李九成的案发,再次敲响治理“官煤勾结”的警钟。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省政府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作为河南省主政煤矿和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的“双料局长”,李九成对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管理等职能,手握“生杀大权”,这种权力在国家安监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后,伴随着安全监管责任的增大而随之增加。以煤矿为例,其合法运营必须“六证齐全”。“六证”包括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分别由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监局、国土资源厅以及工商部门等发放。

  2004年,随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发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职责归属安监系统,意在让安全生产主导煤矿的发展。

  但权力的增加往往也伴随着“寻租”空间的扩大。在煤炭等矿产资源仍属于稀缺的情况下,矿产资源价格还不能完成市场化,国有煤矿可以从政府手中获得更多矿产资源,私人资本则更倾向于以“寻租”的方式拿到采矿权。

  这样的管理体制和“寻租”空间,一旦遇到巨大的利益诱惑,容易滋生腐败。

  而这些“巨大”的利益诱惑,在煤炭企业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随着国内原煤价格飞涨,一个年产量在50万吨的煤矿,利润则在1亿元左右。有如此巨大的利润,还有什么舍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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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明星”李九成

  在河南安监系统,李九成一直被誉为“明星”人物。

  李九成,1981年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采煤专业。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安监局工作。1986年7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时年30岁。

  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李九成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局长。随后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局长(副厅级),时年39岁,成为河南省引人注目的年轻官员之一。

  2000年,安全监督被放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从原属于河南煤炭厅的安监局单列出来,成立煤矿安全监察局,李九成出任局长。

  此后,在安全监察的体制创新方面,河南安监局一直是安监系统各地方局中的榜样。

  河南省安监、煤炭管理部门率先推广“三委派”

  制,即由地方政府向小煤矿直接选派安全矿长、技术矿长和安全特派员。并在这个基础上,推广“安全工资”制,把生产安全与工资收入挂钩,形成“四三三”工资分配制度,即安全工资占40%,效益工资占30%,基本工资占30%。

  此外,河南省安监局还将亿元GDP死亡率、万人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数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全国推广。并在省、市、县、乡、村、企业形成六级安全网络管理,全国领先。

  但这一切,难掩李九成的落马带来的负面影响。

  案发后,根据河南省纪委的通报显示:李九成在担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要贿赂折合人民币2535万元,接受礼金69万元。

  来源:法治周末

 

 

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受贿千万一审获无期
2010年06月02日 13:52:1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2日透露,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该院对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贤才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8年春节,被告人杨贤才利用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庭庭长、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被告单位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陈卓伦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1830438.2元。

  经查,被告人杨贤才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4795461.51元,其中包括受贿所得折合人民币11830438.2元和其家庭合法收入人民币7411853.85元。被告人杨贤才对价值人民币16946352.39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贤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杨贤才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差额的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杨贤才在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未能查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保定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人杨贤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局长汶川地震前后出国游 职工放鞭炮庆其被双规
2010年06月03日 09:40:45  来源: 新华网综合

  该局曾在汶川地震前后组织出国游,局长被严肃处分

  6月1日12时40分,鞭炮声响彻海南省盐务局宿舍区的上空,燃放鞭炮并不是有人办喜事,而是盐务局职工以这种方式,庆祝局长兼局党委书记邢福煌因经济问题被“双规”。

  局长因严重经济问题被“双规”

  “我们局长因严重经济问题被省纪委‘双规’了,8时30分省委组织部的领导在局党委会议上宣布了消息。职工正在做准备,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1日9时50分许,海南省盐务局一位职工透露。记者立即赶到海南省盐务局宿舍区,近百人正忙成一团。有人张罗着购买鞭炮“庆祝”。

  16时许,记者前往海南省委组织部,一梁姓负责人透露,上午他和同事一起前往省盐务局在该局党委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邢福煌因经济问题已被“双规”。

  汶川地震前后曾公款出游

  海南省盐务局职工阿明告诉记者,2006年9月,邢福煌由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调任省盐务局长兼任局党委书记,同时还兼任省盐业总公司负责人。

  记者同时了解到,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前后的4月9日、6月11日和11月21日,海南省盐务局不顾中央禁令,曾花费62万余元分3次组织干部出国旅游。事后海南省纪委给予邢福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职工买500万响鞭炮庆祝

  1日11时许,长串鞭炮从海南省盐务局宿舍区大门口延伸60多米长,12时40分,500万响鞭炮被一起点燃,与此同时锣鼓声响起,“噼噼啪啪”、“砰砰咚咚”的声音响彻天空。职工李先生告诉记者,就单位中的各种问题,他们从2009年9月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看到了结果,邢福煌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双规”,广大职工就是以这种特别的方式,庆祝所取得的“胜利”。据《海南特区报》、新文化报

 

 

昆明深追三贪腐大要案 39名问题干部被揪出
2010年06月03日 12:47:12  来源: 云南网

  2日,记者从昆明市纪委获悉,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最近通过对昆明市查办的3个贪腐大要案的细查深追,已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21人。

  4月以来46名干部被问责

  据了解,近期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昆明市扩大内需364个项目的进展和整改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10个督查组对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水利建设等进行专项督查;组织8个督查组对391个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对三环闭合、环湖截污、环湖公路和轨道交通工项建设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等督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相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厉问责。

  4月至5月,昆明市已问责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21人;停职1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7人、通报批评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人、诫勉谈话12人。

  官渡区16干部因征地被查

  与此同时,昆明市纪委敢于碰硬,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最近对昆明市查办的3个大要案的深挖细查,又先后对6名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实施了“两规”、“两指”办案措施。目前3个专案已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21人。此外,立案查处了官渡区16名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索贿受贿的违纪违法问题。

  另据了解,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深入开展治理公车私驾、公务接待奢侈浪费等,对公务用车进行非货币化改革试点,目前已拍卖公务车293辆。现在昆明市14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中13个已有自办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海南东方市发改局原副局长受贿150万被起诉
2010年06月03日 13:41:15  来源: 正义网 

  因涉嫌受贿150万元,海南省东方市发改局原副局长何明高受贿案,6月1日,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定儋州市检察院审查并向儋州市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期间,被告人何明亮在担任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十一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50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案发后,检察机关共计追回赃款304500元,其余赃款已被何明高花光,尚未追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明高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相关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刑拘
2010年06月05日 08:28:36  来源: 京华时报 

    首都机场集团前董事长张志忠因涉嫌经济问题于近日被刑事拘留,昨天首都机场集团内部相关人士对记者确认了此事。张志忠此前已辞去首都机场集团执行董事和董事长职务。

  中国民航新闻网转述的报道称,张志忠是在5月21日从家里被带走并刑事拘留的。5月27日,民航系统开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此前媒体报道,张志忠涉案可能与原中国民航局华北局局长黄登科有关,两人均掌握事关航空公司生死的航线和航班时刻的审批权。黄登科已经于去年年底被“双规”。

  近日,首都机场集团内对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刑拘一事议论纷纷,由于张志忠的前任李培英被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张志忠被刑拘一事给人更多遐想。

  据网上等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忠现年60岁,毕业于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行伍出身。1987年起,张志忠先后出任民航局国际司副司长、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和民航局规划财务司司长,2007年1月起出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

  今年3月17日,首都机场发布公告称,张志忠因届退休年龄,已辞去执行董事和董事长职务。首都机场原总经理董志毅接任董事长。

  张志忠同时还是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昨天记者登录北京市人大官方网站,在十三届人大代表名单“顺义”团中仍能看到张志忠的名字。

■链接

  近年民航落马高官

  李培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去年2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培英受贿2661万余元,贪污82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去年8月7日,李培英被执行死刑,成为民航系统首个获死刑高官。

  宇仁录:今年1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经查,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宇仁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宇仁录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并已涉嫌犯罪。决定给予宇仁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名司长遭郭京毅检举获刑12年
2010年06月07日 07:32:55  来源: 京华时报 

图/东方IC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已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因涉及郭京毅案落马

  2008年底,许满刚因涉及郭京毅案,被纪检部门带走并接受调查,此后被对外宣称“休假”,再也没有回到工作岗位。

  司法材料显示,去年3月27日,许满刚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去年11月11日,案件移送至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曾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去年12月16日,许满刚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三次受贿达300余万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伙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郭京毅,在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对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欧米茄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港币310万元,折合人民币287.8万余元,共计290.7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广东分局对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进行查处一事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9.1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许满刚在北京北科麦思科公司补办外汇手续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商通购物卡”5张,共计5万元。

  揭露他人受贿获轻判

  检方认为,许满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许满刚在被“双规”期间向组织交代了其他人员涉嫌受贿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

  记者了解到,许满刚受审时对指控全部认可,法庭因此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

  经过审理,市二中院认定许满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主动认罪及有立功表现,一审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许满刚未提出上诉。

■追访

  写悔过书称交友不慎

  案卷材料显示,郭京毅早在1999年就认识了那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总裁杨某。2004年,国家外管局发现该企业的外汇往来异常后,许满刚带队前去检查,指出该企业在外汇方面有严重问题,该企业及其部分子公司涉嫌逃汇、非法套汇、非法使用外汇等违规行为,可能有人要负刑事责任。

  杨某得知后,让郭京毅做许满刚的工作,希望许满刚在外汇检查中能够控制消息,不让香港联交所知道,避免给公司在香港的股市造成影响,并让郭京毅从中斡旋,邀请许满刚去打高尔夫。

  起初,许满刚多次拒绝,后来终于经不住郭京毅劝说,同意去打球。而后,许满刚又接受宴请,并为杨某出主意,拖延外管局对该企业的处罚,并收受贿赂。没多久,外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对该企业罚款500余万元。杨某对此结果很满意,又给许满刚一张内存310万港币的银行卡和密码单。

  2008年8月,郭京毅被“双规”后,许满刚很忐忑,赶紧将巨额银行卡还给杨某。他没想到,郭京毅很快将其检举揭发,不久,纪检人员将其带走调查。羁押期间,许满刚写下至少几万字的悔过材料,痛陈自己“交友不慎”,在法庭上他也几次强调这一点。本报记者裴晓兰

 

 

内蒙厅局级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43亿多
2010年06月07日 15:48:46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审计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09年厅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厅2009年对16名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盟市长2名,厅局长6名,院校领导人员4名,国有企业领导4名。审计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43.4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9.3亿元、主管责任34.1亿元;在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纪检、监察、司法和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11起,其中移送检察院1人,涉案金额56.9万元。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精细化;二是隐瞒截留应缴财政收入;三是滞留、出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四是私存私放资金,收支未纳入财务账统一核算;五是违反规定收费;六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立项、不招投标等问题;七是违反规定先征后返,变相减免税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八是收支不实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外,有关地区和部门还存在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加剧以及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其中:收缴入库增加各级财政收入5.54亿元,追回财政资金2180万元,调账处理4亿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5127万元,退还不合理收费348万元,补缴社会保障费48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29万元,撤销违规开户37个,废止违规制定优惠政策4件,提出审计建议44条。目前,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全部落实了审计决定。(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北方新报 高志华)

 

 

一个家产过亿的煤炭局长“官煤”腐败轨迹
2010年06月08日 07:50:29  来源: 新华网 

  一个煤炭局长的“官煤”腐败轨迹--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透视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刘云伶、武敌、原勋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郝鹏俊一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而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小局长”的大煤矿

  官居科级的郝鹏俊数亿家财令人们震惊。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不仅如此,经蒲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郝鹏俊夫妻因逃税罪被处以巨额个人罚金,连同判罚成南岭煤矿的单位罚金,罚金总额高达2.6亿多元,堪称“天价罚单”。

  专案组的调查表明,这些惊人数字主要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郝鹏俊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这一连串与煤矿相关的职务,本该为国家矿产资源保驾护航,在郝鹏俊手中却成为私办煤矿的“保护伞”。

  据蒲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时任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即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当时,郝鹏俊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2万元非法买克城镇张公庄村委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编造谎言替换成蒲县成南岭煤矿。

  2004年,调任蒲县煤炭局长后,郝鹏俊更是肆无忌惮。

2005年8月,中纪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

  为掩人耳目,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退股协议,并依此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而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说了算”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也拥有绝对的煤矿财产所有权。

  “我没有投资,老板是姐姐两口子。我是他们雇佣在煤矿当法人代表的,每月给我5000元工资。”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在法庭上说,煤矿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采煤工程队、矿上的原煤销售到哪里、什么时间拉煤、价格多少都由郝鹏俊夫妻决定。

  乘着煤炭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规模迅猛扩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的大煤矿,职工达500多人。

  “官煤”结合的利益链

  煤炭局长的身份给了郝鹏俊诸多便利。于小红出庭时说,每逢“风声紧”的时候,生产是停还是继续,于小红都要请示郝鹏俊夫妻,然后再转达给采煤工程队。

  据蒲县纪委调查,2007年蒲县一次煤矿事故后,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成南岭煤矿却有禁不止,继续非法生产。

  2008年2月到8月,成南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县有关部门下达《停止生产通知书》后,仍继续非法组织生产。期间,已于2006年改任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的郝鹏俊还亲自安排该矿越界开采,在一些采区甚至进入村庄之下采煤,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为追求高额利润,2006年至2008年,通过郝鹏俊的关系,成南岭煤矿采用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到矿井下面。

  对郝鹏俊而言,手中公职还是自己煤矿“开源节流”的工具。2003年5月,郝鹏俊借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控设备之机,指使杨某购得13万元矿用监控电缆,供成南岭煤矿使用。此笔款项经他签字后,一直由煤炭局垫付。同年11月,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江苏徐州矿务局孟煤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12月,竟在蒲县煤炭局财务账户上支付给孟煤项目部10万元设计费。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发现,郝鹏俊还牵扯逃税、贪污等多项罪名。从2003年到2008年,成南岭煤矿通过销售原煤不开或少开增值税发票,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或不申报的手段,共偷逃税款1871万元。

  谁给了“官煤”式腐败滋生的土壤

  身为煤炭局长,郝鹏俊为何能够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达十余年?纪检、检察机关部分调查人员和一些学者认为,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是根源所在。

  违规审批、入股办矿、挪用煤炭基金……随着煤焦领域成为山西纪检部门查处重点,因煤而生的各种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山西省纪委曾于2010年1月21日通报称,该省在2009年展开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共清缴违规违纪资金145.82亿元,处理了1217名违纪党员干部。

据山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邢顺喜通报,2009年山西省纪委查处了包括襄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中铝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长冯其福侵吞国有资产在内的一批典型案件。此外,近1000个单位和40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了在煤焦生产管理和监管环节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肇树认为,制约机制不健全是“官煤”式腐败的温床。一些“一把手”的个人意志膨胀,加上他们控制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腐败很容易滋生。

  一位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说,以郝鹏俊案件为例,他自恃“一把手”,在单位大权独揽,有恃无恐,骄横跋扈。制度却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执行不坚决,使制度形同虚设。

  蒲县煤炭局太林煤管站站长郭敬铭说,他有时去成南岭煤矿监管提意见,局长说你不用管,这都没有问题,咱一直都是按国家规定来干的。

  另一方面,对以煤焦领域为代表的基层官员监管缺位、监督无力,被认为是小官员、大腐败的重要因素。

  蒲县纪委副书记孔宪民说,纪律监督乏力,郝鹏俊担任地矿局、煤炭局主要领导十几年期间,多次被群众举报,也经历了多次专项整治,但其主要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一位办案人员认为,郝鹏俊在长期违纪违法过程中,群众的反映举报很多,但却得不到及时查处,究其原因是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在这些“背景”的庇护下,郝鹏俊可以有恃无恐地干违法犯罪的事。

  据郝鹏俊堂兄在当庭证言,2004年到2005年间,郝鹏俊找他说上级部门要检查有关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的事,让他代替自己充当成南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以应付检查。郝鹏俊强调说只是应付一下,没有风险。

  此外,办案人员指出,隐蔽性也是煤焦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因素。郝鹏俊作为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为了掩人耳目,搞挂名法人代表,签订虚假退股协议,大笔转移资金,销毁煤矿经营凭证,种种手段都使其问题更具隐蔽性,例如在查证中发现,郝鹏俊以个人或公司等各种名义在银行的存款账户就多达76个。

 

 

广东清新县委书记非法征占3万亩地被撤职
2010年06月08日 09:17:04  来源: 人民网

  清远市委市政府处分11责任人,市政府向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昨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挂出《关于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的通报》,称已对涉案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其中包括清新县委书记、县长和清远市政府市长助理贝冰等。清远市政府已就此案向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县委县政府纵容违法

  通报内容显示,2007年4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禾云、龙颈、飞来峡三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并确定由镇政府与私人企业进行合作开发。2007年5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在明知云龙、云来产业基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求禾云、龙颈、飞来峡三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授权合作企业非法出让土地。

  2010年2月,省政府发现此案后,立即责成清远市迅速采取坚决措施,对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立即停止推土、立即停止建设、立即复耕复绿、立即恢复被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并派出省调查组展开调查。

  共非法征地22928亩

  现查明,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共涉及非法征地22928亩,非法占地8973亩,非法出让土地5836亩,损毁基本农田1185亩。

  在这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清新县委、县政府放任甚至纵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大面积基本农田被损毁;禾云、龙颈、飞来峡镇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镇政府名义非法大规模征地;县和相关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禾云、龙颈镇国土所故意隐瞒违法事实,县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法征地、占地行为,没有实事求是报告和严肃查处,以致违法征地用地问题更加严重。

相关企业被罚款931万

  省委、省政府责成清远市委、市政府依法依纪对违法用地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对涉案的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

  另外,对相关企业非法占地行为,清远市已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共计48万平方米,并处罚款931万元。

  处分名单(部分)

  1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国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副处级干部另行安排工作;

  2清远市政府市长助理贝冰(原清新县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燕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清新县委常委何霖生(原副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清新县副县长林明晓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6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安徽三厅级官员落马受审 任县委书记时卖官十年
2010年06月08日 10:09:51  来源: 检察日报 

张松坚

徐社新

柳友伦

  4月13日,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的3月22日和1月27日,巢湖市政协原副主席柳友伦和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也因涉嫌受贿罪,分别在淮北市中级法院和宿州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

  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是2009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的8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厅级领导干部中的三个。张松坚在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前,担任过该市南谯区区委书记、明光市(县级市)市委书记。徐社新担任蚌埠市政协副主席之前,曾任五河县县委书记。柳友伦任巢湖市政协副主席之前,曾任巢湖市(县级市)市委书记,巢湖市升为地级市后,原巢湖市改为巢湖市居巢区,柳友伦继续任居巢区区委书记至2000年1月。

  研究这三名落马官员的腐败历程可以发现,他们在担任厅级领导职务之前,都是统管一方的县(市、区)委书记,而且所涉嫌的受贿犯罪均主要发生在其任县(市、区)委书记一职期间;他们贪腐的手段主要集中在利用组织人事权和重要事项决策权为他人谋利、为己敛财方面。

  近10年来,安徽省有多名曾担任县(市、区)委书记的官员受到查处,而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的重蹈覆辙表明,如何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用权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任两地书记卖官十年

  说到一个单位“一把手”的权力,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其手中的人事权。而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县级政权的核心,其手中的用人权不仅涵盖面广泛,而且大多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如果这样的一地之“帅”自身出了问题,其难以限制的用人权往往就沦为官帽批发的“乐园”。在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三个人中,张松坚的行为更为明目张胆和触目惊心。

  今年56岁的张松坚曾经在滁州市南谯区和滁州市所属的明光市当过党委书记,前后达10年之久,这也是其“卖官”最为疯狂的10年。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松坚在任明光市市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32名党政干部的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07万元,其中绝大多数请托都是为了个人的职务升迁和岗位调整。在来者不拒式地收受好处后,张松坚基本上都能满足请托者的意愿——乡镇、市直单位甚至市委、市政府的班子成员岗位,基本上被其“网罗俱尽”。

  丁某原是明光市泊岗乡乡长,2004年至2008年间,其先后分6次送给张松坚现金13万元后,从乡长升为乡党委书记,后又升至明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而原任泊岗乡党委书记的刘某为得到职务上的升迁及感谢张松坚的关照,先后分5次送给张松坚现金5.5万元。2004年2月,在张松坚的关照下,刘某担任明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如果说在明光市任职期间,张松坚批发官帽是“明目张胆”的话,那么在他担任滁州市南谯区区委书记时的所作所为,只能算是牛刀小试,但也有18名党政干部为了个人职务晋升一次次地投张松坚所好。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1997年2月至2003年3月,张松坚在南谯区区委书记任上先后收受这些党政干部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近15万元。

  与张松坚无所顾忌地批发官帽不同,柳友伦在任巢湖市(县级市)市长及书记期间为人谋官则显得含蓄得多,虽然这与当地的官场环境有一定关系,但其性质并无二致。在柳友伦案中,关于柳友伦直接为人谋官的指控共有9起,前后跨度也有近10年的时间,其因此所收受的贿赂逾10万元。

书记碰头会成了“一言堂”

  选拔任用干部一般要经过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或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诸多环节。其中酝酿阶段俗称“书记碰头会”,也就是由县委书记召集分管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等有关负责人酝酿某个职位的人选,一旦达成共识,即将该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徐社新任职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其主持的书记碰头会渐渐变成了自己的“一言堂”。

  我们不妨看看2006年12月30日徐社新召集的一次书记碰头会的“实况”:

  ——关于荣某的晋升问题

  「铺垫」时任五河县财政局副局长的荣某为了能够升任县财政局局长,从2003年初至2007年春节,多次找到徐社新,向徐社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徐社新均答应考虑。在此期间,荣某先后6次共送给徐社新人民币2.5万元、美金5000元。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议把荣某调整到县发改委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准备以后有机会再安排其任县发改委主任,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同意。2007年3月,荣某被任命为五河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为感谢徐社新的帮助并希望在徐的关照下顺利升任县发改委主任,荣某之后又分两次送给徐社新1.3万元。

  ——关于薛某的晋升问题

  「铺垫」2005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时任五河县发改委主任的薛某为了请徐社新在其职务安排上给予关照,来到徐社新家中,送给徐妻3000元,徐妻收下后告诉了徐社新。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薛某请徐社新对其职务予以关照,并送给徐社新4000元。2006年9月,薛某再次来到徐社新的办公室,表达了在换届时提名其为副县长候选人的想法。2006年10月的一天,为了请徐社新提名其为副县长候选人,薛某第三次送给徐社新3万元。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出把薛某作为副县长候选人,参加会议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2007年2月,在县人代会召开时,徐社新安排县委组织部部长组织10名人大代表联名,推选薛某为五河县副县长候选人,后薛某当选。

  ——关于张某的职务调整问题

  「铺垫」2004年中秋节和2005年春节,时任五河县小圩镇党委书记的张某为了能进县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分别送给徐社新2000元购物卡和2000元人民币。2005年9月,经徐社新安排,张某调任五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由于对这个职务不满意,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请徐社新帮其调整职位,并送给徐社新2000元人民币。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议将张某调任县民政局局长,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2007年4月,张某被任命为五河县民政局局长。为表示感谢,张某又送给徐社新2000元人民币。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4月至2008年3月,徐社新在担任五河县“一把手”期间,仅在为他人的提拔晋升、工作安排、职务调整方面就收受贿赂人民币近110万元、美金5000元和欧元500元,占其受贿总额的40%强。

接受请托后企业事务从头管到尾

  记者研究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三人当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时弄权的行为发现,他们大多热衷于将县(市、区)委关乎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权有形化,主要体现在将县(市、区)委的决策权扭曲化,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议决权拿到县委来。一言以蔽之,就是大权独揽,追求绝对的权威——大到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小到企业改制、矛盾纠纷解决、有关费用减免等等。其结果是权力行使没有了边界,个人对法纪没有了敬畏,贪心没有了底线。

  先来看看徐社新的“热心”

  2002年初,五河县安徽天井啤酒厂(以下简称天井厂)改制为五河县皖啤酒业有限公司,同年9月更名为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啤公司)。皖啤公司由天井厂原厂长杨某等股东募股成立,杨某任董事长、总经理。为使皖啤公司摆脱债务连带责任,理顺产权关系,2003年3月,天井厂向五河县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杨某为了尽快结束破产程序,以便通过拍卖尽早获得抵押给金融机构资产的所有权,多次找到时任五河县县长的徐社新帮忙协调。徐社新多次给五河县法院有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他们加快办案进度。杨某为了感谢徐社新,在2003年7月至2004年中秋节期间,先后5次共送给徐社新4.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相机一部。

  2004年下半年,杨某准备在该县头铺镇征地60亩以扩大皖啤公司规模,多次找头铺镇政府等单位协调均未有结果。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杨某请徐社新帮忙,并送给他10万元。随后,徐社新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征地事宜。2005年5月,皖啤公司顺利征得土地60亩。

  2005年11月,皖啤公司以2030万元的拍卖价,获得了天井厂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资产。由于该资产低于2002年原天井厂改制时的评估价,徐社新打算以2002年改制时的价格与皖啤公司结算。为了使徐社新同意以较低的拍卖价及时与皖啤公司结算,2006年6月的一天,杨某安排皖啤公司顾问送给徐社新10万元。同年8月的一天,杨某又送给徐社新40万元,请求徐社新尽快安排以拍卖价结算。徐社新在安排五河县经委主任具体核算时发现,该资产2002年的评估价要比2005年的拍卖价高出800余万元,考虑到以拍卖价结算会引起较大反响,最终没有同意杨某的请托。但是,对于杨某提出的将价值46万余元的天井啤酒商标权的无形资产奖励给皖啤公司,以及将皖啤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付给五河县政府的80万元租赁费返还的要求,徐社新表示同意,并于不久后落实到位。

  据检察机关指控,徐社新仅插手皖啤公司改制、征地及资产结算一项,就收受该公司贿赂65.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相机一部。

  与徐社新的“热心”相比,柳友伦一点儿也不逊色。为了巢湖市北大街旧城改造开发建设项目,他应有关企业之请,几乎从头管到尾。仅此一事,他就有了现金及购物卡近百万元进账。

  1996年1月,上海环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立公司)与原县级巢湖市政府签订了北大街旧城改造开发建设项目协议,并在巢湖设立了分公司,余某任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同年三四月,为请柳友伦在改造工程拆迁中给予关照,余某送给柳友伦10万元及“文房四宝”一套,后柳友伦安排出台了关于北大街商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办法,帮助解决了北大街改造拆迁安置中的有关问题。这年6月,柳友伦又收受余某5万元后,帮助解决了工程拆迁建筑垃圾外运车辆被市环卫处查扣问题。

  此后,在北大街工程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部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补办等问题上,柳友伦事无巨细,只要环立公司有关人员一边提着钱袋子,一边提出请托,他都有求必应,而且在其过问和干预下,请托事项大都得到“有效处理”。

  在用人上大搞批发的张松坚,在管经济上也不愧是“大手笔”。他在明光市任职期间,仅在企业土地征用、变更、开发,购买酒厂及企业税收等方面帮助协调,就收受8名企业人员贿赂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10万元。

对县委书记需要重点管理

  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腐败案的发生,再次为规范县委书记用权敲响了警钟。

  古人云:“郡县治,天下安。”县一级政权在我国机构设置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作为一县之“首”、一地之“帅”的县(市、区)委书记,是县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决策者、指挥者,是更高层次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县(市、区)委书记这一层级至关重要。其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县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一个县(市、区)的党风、政风、民风,而且直接影响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去年召开的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县委书记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要实行重点管理。

  那么怎样做到对县委书记重点管理?去年5月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表述。从大的方面来说,一是选好用好,二是加强培训,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具体来说,就需要从其最容易把持不住的权力入手,明确县委书记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进而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制度规范用权。

  县委书记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查不绝,原因就在于其用权不规范。一般来说,县委有三个主要权力,即决策权、用人权和监督权。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在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那里,决策权和用人权已经被严重扭曲,变成了个人的既得权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谈到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等县(市、区)委书记腐败案时,安徽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决策权和用人权只有公开透明,再加上有效的监督,使不当用权受到限制,干正事的权力得到强化,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才能实现“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郭京毅又检举 工商总局一高层受贿落马
2010年06月08日 10:56:47  来源: 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因受贿134.6万余元,已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伟受贿事实只有两笔,其中一笔与郭京毅合作,并被郭京毅检举。

  刘伟于1964年11月5日出生,江苏人,研究生文化程度,历任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管理处副处长、注册指导处处长,案发前升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行政级别为副局级。刘伟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国际贸易法。

  2008年10月28日,刘伟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2009年6月23日,刘伟被报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去年12月,刘伟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检方指控称,2000年至2002年间,刘伟利用担任国家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管理处副处长、注册指导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上市审批一事进行咨询和指导,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5.2万元,另收受人民币5万元。

  此外,2002年间,刘伟还利用担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郭京毅为首创公司设立外资公司一事提供帮助。事成之后,郭京毅和刘伟以5折价格,从首创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西三旗雪梨澳乡小区各买了一套别墅,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当年,两人受贿买房时选择了比邻而居,却没想到案发后牵连落马,郭京毅到案后就举报了刘伟。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刘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赤峰市松山区前区委书记王玉良因行贿受贿受审
2010年06月10日 03:51:49  来源: 正义网 

  9日,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区委书记王玉良因行贿受贿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王玉良是紧随着他的顶头上司、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走上被告席的。

  出生于1963年的王玉良于2000年11月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县委书记,于2005年相继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2006年又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2008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过程中,王玉良因向徐国元行贿落马。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派员对王玉良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王玉良在任职期间,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3年、2007年王玉良两次向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分别行贿2万美元、5万元人民币,请托徐国元在提拔任用上给予关照;同时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自己部下某乡镇负责人贿赂共计10万美元、148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王玉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了行贿罪、受贿罪。

  庭审中,王玉良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和他的辩护人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定进行了罪轻辩护。

 

 

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一审判14年3个月
2010年06月10日 03:51:49  来源: 正义网 

 

原蚌埠政协副主席徐社新领刑。

  中国法院网报道,倍受社会关注的原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副主席徐社新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6月8日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社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全部钱物,徐社新当庭没有表示上诉。

  被告人徐社新,男,1955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滨海县。原系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副主席,蚌埠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4月13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徐社新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杨静雪等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值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二副、数码照相机一部、笔记本电脑一台、女士欧米茄牌手表一块。案发时徐社新家庭共有财产合计人民币343.877044万元、13798美元、5000港币、500欧元,加上其家庭支出人民币71.22267万元,除去徐社新家庭合法收入85.156939万元和徐社新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54.6099万元、5.5万元购物卡、5500美元、500欧元,以及徐社新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18.190215万元、9000元购物卡,差额部分为人民币50.74266万元、8298美元、5000港币,徐社新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社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饰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二副、索尼照相机一部、LBM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女士欧米茄牌手表一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徐社新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人民币50.74266万元、8298美元、5000港币,数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对其应数罪并罚。徐社新在办案机关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应予从轻处罚,其交代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罪属不同种罪行,系自首,应从轻处罚。根据徐社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云南大理原市长涉贪受审 因填湖建别墅事件受贿
2010年06月10日 04:17:07  来源: 云南网

  6月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大理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受贿一案在弥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段力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分27次收受陈白等11人行贿的财物达165万余元人民币,涉及“洱海天域”、大理机场路、龙山办公区绿化土方工程等项目。法庭上,段力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庭审旁听者寥寥无几

  昨日上午8时,庭审准时开始。法庭内外维持秩序的法院工作人员达10余人,每一个旁听人员在进入法庭之前均要经过严格的登记、寄存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然后通过安检门才能入内旁听。记者在旁听席落座后,一名法警随即过来坐在记者旁边。

  虽说是公开开庭审理,但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其开庭时间、地点没有多少人知道,因此,法庭内除了被告人家属外,旁听者寥寥无几。

  “洱海天域”项目受贿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段力在2000年至2009年历任大理市交通局局长、大理市建设局局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主任、大理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分27次收受“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白(另案处理)等11人行贿的财物共计165万余元。其中,先后收受陈白送的冬虫夏草6盒(每盒价值9000-9500元)、名牌手表两块、佳能照相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购物卡5张等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段力利用职权帮其改动了“洱海天域”项目的滨海大道规划,并帮其“摆平”了“闹事”的农民;段力分两次收受了某施工公司金某某(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绿化土方工程承包人)的人民币70万元;收受楚雄某路桥公司杨某某(大理机场路辅路承包人)的“感谢金”15万元人民币;收受昆明某经贸公司普某的“感谢费”两万元等。

先后退还赃款165万元

  段力在法庭上辩称,关于“洱海天域”建设项目,他不是主要责任人,因为当时他还不是市长,该项目是大理州、市领导决定的。

  段力说,升任市长后,感觉自己还年轻,仕途顺利,前途无量,加之省、州纪委常常通报一些腐败案例,遂认识到自己的受贿行为是一种犯罪,因此在案发前,他就已先后退还赃款110余万元。

  案发后,段力家属又退赃55万元。

  庭审中,段力的辩护人以其在归案后有检举揭发的立功表现、并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加之在案发前后积极主动退出了全部赃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血站连爆腐败案 站长敛财有道被控“四宗罪”
2010年06月11日 08:16:41  来源: 法制日报 

  血袋医疗设备收回扣 工程招投标索“感谢费” 小金库里“捞金”购房产

  2010年4月26日,重庆市血液中心原主任余梅贵受审,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24.6万元;

  1个月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原主任罗志因利用采购血液设备之机受贿1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血液中心,这个人们心目中曾经的“清水衙门”,竟接连爆出腐败案件,让人们看到了“权钱交易”的“无孔不入”。

  近日,藏匿于“清水衙门”的另一条“蛀虫”被定罪量刑。他就是山东省临沂市血站原站长袁俊民,受贿119.4万元,私分国有资产442万余元……

  在购进医疗设备、耗材,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9.4万元

  从“小金库”中侵吞53万元用于为儿子购买和交换房产

  2005年,袁俊民个人决定将本单位公款100万元借给临沂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取6万元利息占为己有

  2004年1月至2009年2月,以采血包干、加班费等名义,将442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职工

  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有一条纵贯南北的路,叫沂蒙路,整日车流不息,是临沂市最繁华的地方。

  顺着沂蒙路向北,过了沂河支流祊河桥,就到了临沂北城新区。再往前走,路边有一座不起眼的白色小楼,上面“临沂血站”四个硕大的红字格外醒目。

2009年年初,这里发生的一起案件也格外引人注目———2009年3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站原站长袁俊民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临沂市检察院指定临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

  2009年11月18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对临沂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原站长兼党委书记袁俊民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作出一审判决,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一审判决后,袁俊民提出上诉。

  近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同时指出“袁俊民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涉案赃款全部被侦查机关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对袁俊民决定执行总刑期偏重”,因此二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

  据查,2005年年初至2009年2月,袁俊民在担任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站长期间,在购进医疗设备、耗材,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9.4万元,从“小金库”中侵吞53万元用于为儿子购买和交换房产;2005年,袁俊民个人决定将本单位公款100万元借给临沂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取6万元利息占为己有;2004年1月至2009年2月,以采血包干、加班费等名义,将442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职工。

  2004年10月,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与某公司签订协议,不过在这套协议中,还有着一条鲜为人知的条款———每袋一次性去除白细胞血袋返还5元钱。

  这每袋5元的“利润”理所当然地进了血站“当家人”袁俊民的腰包。接下来的日子,该公司供销科郭某、孙某的任务似乎只是给袁俊民送回扣款,而办公室、宾馆都是送钱的“好地方”。

2005年三四月间,该公司收到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的第一笔血袋款后,根据发货数量和每套5元钱回扣的“约定”,孙某和郭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递上4万元回扣。

  据统计,2005年,郭某和孙某共送给袁俊民回扣12万元。2006年6月至9月,孙某先后送给袁俊民回扣共计16.8万元。

  2006年9月,因血袋降价,每套血袋的回扣降为3元钱。

  血袋降价后,郭某负责给袁俊民送回扣。据检察机关统计,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底,该公司共向袁俊民“进贡”38万元。

  病毒灭活试剂有“腐败”

  2004年年底,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开展了病毒灭活业务。山东省某公司的许某向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销售一次性病毒灭活试剂,200毫升的每支价格45元、100毫升的每支价格30元。

  这次虽然没“约定”回扣,但袁俊民还是“收入”颇丰。

  2006年中秋节前,许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报纸包放到办公桌上。许某走后,袁俊民发现里面有2万元钱,随即放进了自己的抽屉中。

  2007年春节前,许某再次登门造访袁俊民的办公室,边递上一个纸包,一边表示:“快过年了,代表公司来看您。”许某走后,袁俊民把报纸打开一看,2万元现金映入眼帘。

  2万元、3万元、4万元……就这样,许某先后8次代表公司“看望”袁俊民。

医疗设备背后的“交易”

  2005年5月,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从吉林省某公司购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郭某负责联系业务。

  经郭某证实,为及时支取到设备款、继续做业务,2005年秋季,在袁俊民的办公室,他把报纸包着的3万元作为回扣交给了袁俊民。

  “2005年年底,我又去了袁的办公室,最开始是准备了1万元,当时袁俊民嫌少,我就又从钱包里拿出了5000元钱。”据郭某供述,此后,除了自己主动递上的2.85万元回扣外,2007年年底,袁俊民还以需要交宿舍楼集资款为名,向他索贿2万元钱。

  本来,购买设备支付款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袁俊民看来,这就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

  2005年年底,血站从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一套全自动酶免疫设备,为了能够尽快支取设备款,该公司客户经理郝某专门找到袁俊民,给了他5万元。不久,该公司的账户上便如数收到了设备款;

  2008年,血站购买北京某公司两台血小板单采设备,袁俊民如法炮制,“如期”收到该公司经理的2万元。

32层综合楼浑身都是“宝”

  2005年下半年,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32层综合楼建设招投标,山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中标。

  为和袁俊民搞好关系,及时支取工程款,2006年春节前,该公司经理李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往办公桌上放了一个纸袋子,说:“以后要多照顾。”

  李某走后,袁俊民将袋子里的3万元钱悄悄收了起来。

  2007年春节前,袁俊民再次笑纳了李某5万元的感谢费。

  2008年的春节,李某的感谢费数额再次攀升,直接翻倍成10万元。

  除了建设大楼这块“肥肉”,就连装修这样的“利润”,袁俊民也不放过。

  2006年上半年,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新业务楼地面需要恢复、办公业务楼局部需要装修,由山东省某总公司承揽。

  为顺利承揽工程并及时支取工程款,山东省某总公司的负责人孙某于2006年年初送上5万元;2006年中秋节,3000元现金;2007年春节,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2007年中秋节,1万元现金;2008年春节,1万元现金;2008年中秋节,1万元现金。

  此外,血站不论“级别”大小的各种建设工程,都成了袁俊民的敛财“工具”。

  2005年下半年,某装饰公司杨某承揽了血站办公楼液体壁纸装饰工程,袁俊民分7次收受该公司经理杨某给予的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16万元;

2005年八九月,聊城某移楼工程公司承接血站办公楼向东平移工程,2006年4月竣工。2006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送上感谢费现金2万元;

  2006年年初,山东省内某公司承揽血站综合楼桩基工程,该公司副总经理于某分3次送给袁俊民共计5万元;

  某消防公司承揽血站综合楼消防器材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李某3次送给袁俊民现金、购物卡及消费卡折合人民币9000元。

  ……

  小金库里面“捞金”

  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是实行经费差额预算管理、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后,血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按定员定额预算单位进行管理,预算安排项目形成的资产,全部为国有资产。

  据查,从2003年11月袁俊民任职至2009年3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受贿立案侦查时,血站的“小金库”收入共计276万余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些收入主要是:2003年第三季度至2005年第四季度,从某医院收取了120万余元的血费没有入账;套取血站在财政账户上结余税后资金80万余元;2005年年初至2006年10月,收取了某公司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的血袋回扣32.8万元;2004年至2007年,经手收取某保险公司临沂中心公司返还的保险代理费总共约23万余元;从2004年年初至2006年上半年的10万元计划外送血费。

  据查,袁俊民从“小金库”中侵吞了53万元为儿子购买和交换房产。(通讯员 林剑 何健 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重庆安监局原副局长受贿30余次涉案1300万被诉
2010年06月11日 13:46:21  来源: 检察日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日前对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原处长吴俊根、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等4人,以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西平、吴俊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洪强等人,通过在煤矿收受干股、以投资分红为名变相受贿、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强行借款给煤矿收取高息等手段,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次数达30余次,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记者徐伟 通讯员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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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事业单位“打包转正” 8人中6人是领导亲属
2010年06月12日 08:32:25  来源: 工人日报

  三亚“99分招考门”事件余波未了,昌江又现领导亲属“打包转正”——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频现“亲属门”

  6月9日,海南昌江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动物检疫站,8名转正的职工其人事关系被暂时冻结,待有调查结果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在该检疫站2009年上半年进行的人事改革中,有8人转正,其中6人是领导亲属,一人是领导司机,此事引起了职工群众的质疑。

  就在此前的5月12日,三亚刚刚爆出“99分招考门”事件。针对海南频频出现的事业单位进人的“亲属门”事件,有关专家指出,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建设的缺失、监督不力、当前就业形式严峻以及事业单位岗位依然属“铁饭碗”等问题。

  8人转正6人是领导亲属

  2009年上半年,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始对乡镇机构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该县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动物检疫站23名工作人员(自筹工资人员)报名申请,后被该县人事劳动局以不符合文件规定为由刷掉。

  然而就在当年年底,这23人中的8人却顺利转正,吃上了“皇粮”。

这8人任职前也没有在本单位公示,直到2010年5月底,其他职工方得知,被刷掉的23人中有8人入选了转正的名单,6月1日已开始上班了。

  该事件引起了职工们的质疑——论工龄,这8个人不是23人中最长的;论业务能力、专业等,这8人也不是很冒尖。

  对此,昌江畜牧兽医局局长孙树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这8人绝大部分确是他及其他领导干部的亲属,也表示在人员的考虑上,的确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但他认为,这8个人入选没有问题,因为这8人平时就承担石碌镇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其中6人具有大专文化,业务好。

  他解释说,这8个指标是畜牧局跟人事劳动局争取到的,由于时间紧,来不及在本单位公示。

  据了解,昌江县动物检疫站和石碌镇畜牧兽医站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站里共有23名职工,这23人进站工作时,接收单位为动物检疫站,人事劳动部门确定的编制为17人。虽然有编制,但他们却属于自筹工资人员,每个月的工资除掉社会保险,拿到手的最高的为400多元,转正后的待遇会高出很多,而且是“铁饭碗”。

  此次事件曝光后,昌江县纪委牵头组成调查小组,对转正的8名职工的身份、上报程序等环节进行调查,初步决定对8名动检站职工的人事关系冻结,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学没毕业先进事业单位

  此前的5月12日,三亚刚刚爆出“99分招考门”事件,在海南闹得沸沸扬扬。

  2010年2月1日,海南省三亚市设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隶属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两个单位成立后,开始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4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公开招聘公告,4月12日至16日,共有343名考生报名。

  4月19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报名的343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有339人,并于4月21日公示参考人员名单。

  5月11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对考生考试成绩进行了公示。此次考试中,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该局是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局长温孝廉的女儿温娉婷在行政能力测试中考出99分的高分。

  有细心人发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21日公布的报名审查合格考生名单中,根本没有温娉婷这个名字。而温娉婷目前还是在校大学生,大学还没毕业就提前进事业单位被戏称为提前“占座”。

  5月19日下午,三亚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9分“招考事件”调查的初步结果,决定对温孝廉予以停职检查,并对招聘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招聘“亲属门”缘何频现

  “99分招考门”事件未冷,领导亲属“打包转正”又来,不到一个月,海南出现两起事业单位领导的“亲属门”事件,不能不引人深思。

  “主要是制度缺失,管理不够完善。事业单位招考是参照公务员招考执行的,各地可以按当地的情况和需要制定招考标准,其在操作过程中自主权比较大,这就为内部人员子女‘量身订制’招考条件打造了适宜的温床。”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说。

  “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而事业单位可以说是‘铁饭碗’,工作稳定,竞争压力相对较小,这也导致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以权谋私。”海南大学法学院王教授这样分析。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在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时,必须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招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果能够在事业单位引入竞争机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这类现象发生。”(记者 赖志凯)

 

 

 

民航华北局原局长黄登科腐败案侦查完毕
2010年06月12日 13:49:49  来源: 正义网

黄登科 资料图片

    黄登科于去年11月23日被免去民航华北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开始接受调查后,迄今再无相关信息。今天,记者得到消息,黄登科案已基本侦查完毕,是一系列机场腐败案件的关键性突破点。

  消息人士还称,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张志忠虽然尚未被批捕,“但很快了”。因涉嫌在航线时刻审批中存在腐败行为,黄登科于去年被双规后,疑似由此牵连出了张志忠案。

  资料显示,张志忠现年60岁,自2007年1月起出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是继李培英之后,首都机场集团的第二位涉案董事长。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志忠“出事”之缘由,并非发生在首都机场工作期间,而是发生在十年前,他担任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一职期间。 根据民航局网站上对运输司行政职责的描述,其中恰好有一条是“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航线航班实施经营许可管理”。可以说,张担任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一职期间,执掌的是民航总局最具实权的部门。“运输司负责航线的审批和调配,申请增加航线,申请哪个时间段,都是运输司审批的。”

  最近牵连出的几宗机场系列腐败案,大多互有牵连。去年12月2日,47岁的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刚被双规。消息人士透露,黄刚与民航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宇仁录的违纪和涉嫌犯罪行为有关。中纪委调查宇仁录时,宇交待了黄刚在升任副总经理时向他行贿的犯罪事实。待黄刚接受调查时,坦白交代的更多。据说黄已被逮捕。(记者王小雅)

 

 

 

湖北恩施原市委书记吴希宁受贿一审获刑15年
2010年06月13日 08:23:18  来源: 湖北日报 

    原恩施州州委常委、宣传部长、恩施市市委书记吴希宁受贿案一审近日宣判,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希宁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吴希宁在担任恩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及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房地产商、民营企业老板牟利,并“卖官”数十次,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吴希宁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来自恩施市高岭公司总经理吴某。2002年至2008年,吴希宁任恩施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积极为高岭公司争取扶持资金数百万元,吴某先后以赠送现金及“干股”的方式,行贿189.8万元人民币。

吴希宁还先后20余次收受部下贿赂,大部分行贿者在吴的“关照”下被提拔。

庭审中,法院否定了吴希宁所谓大部分收钱行为系“过年过节人情来往”的说法,同时认定了吴希宁的自首情节。

1958年出生的吴希宁是利川市人,2008年12月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刑拘。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0年06月13日 13:44:5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 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张敬礼简介

张敬礼,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安徽砀山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人民网资料)

另据中央组织部新闻发言人证实:张敬礼因严重违纪,已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重庆万盛区安监局原局长受贿85万获刑十年半
2010年06月17日 08:16:22  来源: 检察日报 

  安监局长被煤老板“收买”

  重庆万盛区安监局原局长、区政协原副主席赵威权钱交易换来刑期十年半

  沈义 杉分苑

铁窗里的赵威后悔不已

  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重庆市万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区政协原副主席赵威(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有果,该市第三中级法院近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上台三年即被“拉下马” 

  2009年8月下旬,时任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赵威,被重庆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很快,市纪委就查实了赵威利用手中权力,与煤矿老板进行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事实。不久,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根据上级院的指定,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赵威立案侦查。2009年9月7日,赵威被依法逮捕。 

  赵威因收受煤矿老板的巨额贿赂“落马”的消息不胫而走。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和熟悉他的人,得知此消息后,在惊诧之余,大多流露出些许惋惜和痛心。因为,年富力强的赵威,在区政协副主席兼安监局局长这个岗位上才干了仅仅3年时间,正处仕途黄金期。

煤矿老板上门交“朋友” 

  “赵威当万盛区安监局局长之前,我们就认识了,但关系一般。在他任安监局长后,因为我经营煤矿的原因,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我经常请他吃饭,有时也在一起打牌,目的是搞好关系。在交往过程中,我多次对他说希望多关照支持我们煤矿,他表示会在原则范围内尽量关照。”案发后,赵威曾经的“朋友”、煤矿老板张某对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2006年8月,一纸红头文件下发到辖区各煤矿企业———赵威任万盛区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从此,在赵威的工作和生活圈中,煤矿老板的身影陡然多起来。当过多年领导的他,自然有些抵抗力。可慢慢地,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种种腐蚀和诱惑,赵威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撕开,不久便失去了警惕。在繁忙的应酬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2007年春节前夕,辖区的煤矿老板张某为感谢赵威对其煤矿的关照,以“拜年”名义送给赵威1万元。与煤矿老板进行权钱交易,距赵威当上局长仅半年的时间。 

  以权谋私收下“感谢费”85万元 

  从2007年春节至2009年7月,万盛区的煤矿老板杨某、张某、陈某等12人,为了自己的煤矿在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复产验收及技改扩能等方面能得到赵威的支持和关照,先后送给赵威“感谢费”共计85万元。 

  “三年时间里,赵威受贿已成常态化,他先后收受贿赂近30次,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等节假日。”今年6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侦查处副处长张晓勇向记者介绍说。 

  万盛区的一煤矿老板阳某,为感谢赵威在对其煤矿事故处理、复产验收审批、技改扩能申请等方面的关照,自2007年至2009年先后三次共送给赵威“感谢费”30万元。“因为赵威是我们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煤矿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工作上我们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在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复产验收、事故调查、技改扩能等方面都有求于他,所以才送钱,目的是为了感谢赵威对我们煤矿的关照和支持,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和他搞好关系。”案发后,办案检察官在向阳某调查时,阳某这样说。 

  有了钱的关系,赵威与老板们的“友谊”越来越密切。一边想要“支持”,一边需要“红包”,两者各取所需,成就的自然就是一笔笔权与钱的肮脏交易。

单位购车由煤矿“买单” 

  2008年1月,因万盛区安监局下属单位煤炭税费征缴管理中心(简称征管中心)想购置一辆新车,赵威与一副局长商定,由征管中心为辖区某煤矿少报产煤量数据给区地税局,然后用该煤矿少缴的规费、税费为征管中心购买新车。 

  主管部门作了安排,身为被监管对象的煤矿企业哪敢不听话。同年1月,万盛区某煤矿花费24万余元购买了一台依维柯车供征管中心使用。之后,万盛区安监局兑现“承诺”,安排征管中心在为该煤矿统计2008年煤矿产量时,向区地税局少报产煤数量8560吨,致使国家规费、税费流失24万余元。 

  吐出“好处”也难逃恢恢法网 

  2008年七八月,重庆市煤监局渝南分局原局长吴某等人被查处,有关人员也被检察机关通知去接受调查。害怕事情会牵涉到自己,赵威立即将方某、郭某送给自己的“好处费”计10万元全部退还给他们。 

  2009年8月,重庆市纪检、检察机关对市煤监局一副局长进行调查。听到这个消息后,赵威又有些坐不住了,担心自己的事情败露后会被关进监牢。于是,他又玩起了退钱保平安的“把戏”,先后将陈某、杨某等人送的“好处费”共54万元,退还给对方。 

  不过,这次“幸运”之神没能再眷恋他了。此时,办案机关已掌握了赵威受贿的一些犯罪事实,并迅速对他进行调查。 

  赵威归案后才如梦初醒。“我刚和煤矿老板接触时,认为他们给我‘拜年’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与他们搞好关系是为了搞好工作,没认识到是违法犯罪。通过办案机关的教育和帮助,现在我才认识到煤矿老板以拜年的名义送钱给我,看重的是我手里的权,是希望得到我的关照,我们不是真正的朋友往来。”赵威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今年4月,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领导干部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6月10日,赵威案的公诉人黄艳梅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赵威作为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区安监局和煤监局局长,理应带头廉洁自律,勤政执法,抓好全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但他一方面在工作中强调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在其他干部被查处时,他害怕被牵连,将部分受贿款退还行贿人,在风头渐小时,又继续收受贿赂,性质恶劣。 

  黄艳梅认为,赵威案发人深省,足以警示世人。究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既有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的机制原因,也有社会风气不正等客观原因。“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赵威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放弃思想和道德的防线,淡忘了党纪国法,严重的贪婪、功利主义思想,使其成了金钱的俘虏。 

  为此,黄艳梅说:“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用党纪、政纪、国法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掌好权、用好权。”

 

 

 

云南红河州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诬告他人被开除
2010年06月17日 16:03:0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7日电 (记者王研)17日,云南省委对部分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记者获悉,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文武,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说,今年初省纪委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查处。经查:2008年12月,因工作需要文武从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岗位调整到州公安局任纪委副书记,引起其对上级分管领导的强烈不满。为泄私愤,文武伙同个体老板赵某,故意捏造事实,杜撰该领导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信,假冒人大代表的名义,多次向中央、省、州执纪执法机关进行举报。

  经云南省纪委调查组历时3个多月初核,查明举报内容均属虚构和诬陷,此时组织安排该领导同志到其他地方重要岗位任职。文武见举报未对该领导造成负面影响,为继续达到损毁该领导同志声誉、破坏该领导同志工作环境的目的,在组织已经开始对其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下,再次虚构事实并冒用人大代表的姓名,采取电脑打印举报信、让不知情人抄写信封、异地投递等方式,向该领导所在工作地多名领导干部散发诽谤信件,造成恶劣影响。

  另查明,文武在任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让赵某在州森林公安局购置、建盖办公楼过程中充当中介并谋取利益,收受赵某贿赂,安排赵某为其进行跑官要官活动。

  目前,文武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大理原副州长受贿案移送司法 涉权色交易
2010年06月18日 08:17:00  来源: 新华网综合 

  17日,云南省委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情况和部分重大典型案件情况,包括大理州“6·23”专案、昆明市“8·7”专案等。其中“6·23”专案因涉及“洱海天域”、“南国城”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到高度关注。

  原副州长收受百万贿赂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通报:大理州“6·23”专案目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经查,2002年至2009年,黄永华利用担任大理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宣传品制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赂、礼金等;多次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进行赌博活动;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进行权色交易。调时,专案组查出了州外事办(接待处)主任和文平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80余万元;车队队长高月琨涉嫌贪污公款53.05万元。

  房地产公司伪造公章诈骗

  “6·23”专案组查明:2005年以来云南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在大理“南国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未经批准,擅自将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并在项目用地范围外非法占用13亩多国有土地,后因资金链断裂,该公司总经理楼俊杰等人伪造公章,通过一房多卖、一房多贷进行合同诈骗和贷款诈骗。楼俊杰先后给原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等11名领导干部送钱送物。

  房地产公司擅改土地用途

  2003年底在大理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等人的帮助下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洱海天域”项目开发权,随后该公司董事长陈白以钱铺路,将项目商业用地擅自变更为综合用地,骗取大理市政府补偿项目配套资金2348万元;更改项目性质和设计规划,造成景观“情人湖”遭受永久性破坏、国有资产流失160万元等后果。段力、郭宏峻、大理市原副市长方元等人均曾收受贿赂及礼金。

  昆明市委已成立资产处置小组,冻结1.7亿元涉案资产。(记者王研,综合新京报)

 

 

 

陕西咸阳政协被指曾私分24年前受捐文物
2010年06月18日 12:26:40  来源: 新京报

  向陕西省咸阳市政协捐赠120多件于右任书法作品后,捐赠人卓登却发现自己捐赠的文物下落不明。卓登称,自己捐赠的字画可能被咸阳市政协的官员私分。

  捐赠人

  要求公开捐物下落无果

  6月17日,62岁的咸阳人卓登介绍,其父卓敬亭在民国23年任民国监察院办事员,与时任院长于右任交往颇深,曾担任于右任的卫士长,生前保留了一批于右任的书法作品。

  卓登称,其父1966年去世,将这些字画留给了他。1986年,卓登将家中所存的120件于右任的书法作品捐赠给了刚成立的咸阳市政协。

  记者昨日获得了1986年卓登捐赠文物的登记表复印件。根据这份复印件,卓登共捐赠于右任书法作品大件50件,合小件计122件,此外还有一名叫赵国宾的人送给于右任的笔筒一个。

  该登记表上,有咸阳市第一任政协主席刘长凯、秘书长路桦、工作人员赵素娥、恩玉飞及捐赠人卓登的亲笔签名。登记表共4页,每页都盖有咸阳市政协办公室的骑缝章,最后一页还另外完整盖有一个公章。

  卓登称,他捐赠于右任书法作品后,成了咸阳市政协委员。近10年来,他多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向政协询问这些书法作品的下落,却反复被拒绝。在咸阳市第四届和第五届政协其间,他还以政协委员的身份上交提案,要求政协公开这些捐物的下落,都没有结果。

  卓登称,当年经手的一位政协官员告诉他,捐物可能在第二届或第三届政协时“不见了”,可能是被私分了。

捐赠牵线人

  有人劝自己拿回家珍藏

  昨日,原咸阳市第一届政协秘书长路桦介绍,经他发现并牵线,卓登确实捐赠了一批于右任的书法作品,但有相当部分没有于右任的题款,价值并不大。

  但记者根据捐赠登记表发现,标明“无款”和“无名”的捐物仅9大件,另41大件都标明是“于右任书”。

  据知情人士介绍,卓登当时是个农民,捐赠以后咸阳市政协将其一家四口的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并调到咸阳市,卓登也成为咸阳市政协委员。

  路桦介绍,其于1992年离休,此后就不知道这批文物的下落。东西捐到政协后,曾有人劝他拿几幅回家珍藏,他本人觉得这些是文物没敢拿,但有些人当时拿了几幅回家收藏了。

  “我听说,现在还剩下十几件在政协。”路桦说,他还听说有部分捐物可能被送进了于右任纪念馆。

  政协主席

  捐物年代久远下落不明

  知情人士称,今年5月咸阳市政协一官员曾表示,并不是不愿意给卓登看他捐的文物,而是这些东西找不到了,根本拿不出来。

  昨晚,咸阳市政协主席李效民表示,此事是咸阳市第一届政协时的事情,年代久远,过去的经办人员都退休了,其作为现任的政协主席也不知道这笔捐物的下落。

  “我刚调到政协工作,不知道这些东西在不在政协。这个事情我们市里很重视,正在调查。”李效民说。

  【新闻背景

  书法大家于右任———(1879年4月11日-1964年11月10日),汉族,陕西三原人,祖籍泾阳。早年系同盟会成员,长年在民国政府担任高级官员。擅长诗词书法,首创“于右任标准草书”,被誉为“当代草圣”、“近代书圣”、“中国书法史三个里程碑之一”。(记者褚朝新)

 

 

 

海南社保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2010年06月21日 12:24:11  来源: 南海网

  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海南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谭灯耀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土地出让领域31人被查

  据了解,2009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2 件,涉及 292人,其中大案109件,要案22件,向法院提起公诉257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25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24万多元。

  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7件117人,涉案金额3400余万元;自2009年10月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案件44件51人,其中:涉及土地出让领域26件31人、工程建设实施和建设管理7件7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6件6人、城乡规划管理2件2人、招投标活动3件3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72件109人,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7人。较典型的案件如下:

  省高院原审判员肖某涉嫌受贿被查

  谭灯耀受贿案 谭灯耀原系海南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正处级领导干部)。2010年1月7日,海南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谭灯耀在任东方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肖介清受贿案 肖介清原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2009年9月3日,海口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肖介清在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交通局长落马治理“好处费”乱象

  吴淑楷受贿案2009年9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查处了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受贿案,有效治理了在更新出租汽车工作中,出租车司机除了交纳正常营运费用外,还需额外再交“好处费”且不开具发票的违法违纪行为,平息了一起可能引发出租车司机罢工闹事的群体性事件。

  林场场长煽动职工上访被抓

  陈杰受贿案 原儋州林场场长陈杰多次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职工13批200多人次到省里上访,5人进京上访,要求解除橡胶林承包合同,以此为要挟向承包人索贿57万元。2009年9月,海口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陈杰受贿案后,使积怨很深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派出所户籍警办假户口被判刑

  卢裕兴滥用职权案 卢裕兴原系定安县公安局中瑞派出所户籍民警,三级警司。2009年,卢裕兴在担任户籍民警期间,违反户籍管理规定,未经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滥用职权为他人办理假户口、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手续,严重违反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还利用管理户籍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10年1月,定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卢裕兴立案侦查。目前,法院已对卢裕兴作出有罪判决。

文昌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获罪

  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26件39人。

  卓照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五指山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原五指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卓照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昌江检察院围绕本地林业资源丰富,但屡遭破坏的实际情况,立案查办涉林渎职犯罪2件6人。

  潘正波邓邦兴玩忽职守案 潘正波原系文昌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邓邦兴原系文昌交通局办事员,2005年8月作为文蓬线K27至干塘公路业主方现场代表。

  潘正波在担任文昌市农村通畅工程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文昌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副组长期间,在文蓬线K27至干塘公路的计量及竣工验收中,多次接受施工包工头林某的钱、物,没有对路面弯拉强度等工程重要指标进行重点检查就签名确认该段公路每期的工程质量合格;在填写验收报告内容时,弄虚作假,虚填验收内容数值,使存在质量问题的公路通过竣工验收。由于两人的渎职行为导致刚验收使用几个月的农村公路变成豆腐渣工程;同时,潘正波在管理文昌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索取贿赂。目前,两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三亚凤凰镇林业站负责人被查

  苏文道渎职案2009年,三亚市院对当地发生的严重毁林事件及时调查,查办了三亚市凤凰镇林业站负责人苏文道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护的水源林被毁 249.74亩的渎职犯罪案件。

  周才育渎职案2010年5月,乐东检察院发现并立案侦查了乐东原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经理周才育玩忽职守,导致国家信贷资金重大损失一案。

 

 

 

湖南原农业厅长程海波涉嫌受贿2000万被起诉
2010年06月21日 13:30:34  来源: 人民网 

  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涉嫌受贿案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案件侦查终结,程海波涉及受贿2000余万元,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同时湖南省体育局原局长傅国良涉嫌受贿案、湖南省安监局原局长谢光祥涉嫌渎职受贿案已进入正式起诉阶段。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介绍,2009年湖南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566件1990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790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24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2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74.1%。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79人,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的1165人。

  常智余说,2005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2394件,其中贪污受贿线索26918件,渎职侵权线索8476件。特别是去年5月“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开通以来,共受理电话举报1469件,网络举报439件,这些线索成为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来源。2009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奖励金114万余元,其中个案最高奖励5万元。(人民网长沙6月21日电 王伟健 何静)

 

 

 

 

江苏海门原副市长利率40%强行借钱给公司
2010年06月22日 09:15:35  来源: 扬子晚报 

  民间正常拆借资金,利率不过10%左右,但曾为海门市建设局局长、海门市副市长的张永斌,仗着职权,“主动”把钱借给有求于己的公司,一借就是100万或200万,当然,利息也不含糊,到案发时,他实际捞到的利率高达40%;仅这一项,张永斌得到410万元。今年4月中旬,南通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永斌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70万元。昨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贪污、受贿和渎职等案件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包括张永斌受贿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检察机关突破的。

  插手下属企业改制

  一分钱不出赤裸裸要25%股份

  经群众举报,去年7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永斌监视居住,同月27日,决定逮捕。是年,张永斌刚满50周岁。

  检察机关发现,张永斌走上受贿腐败的第一步,是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为自己谋利。

  2003年初,海门市酝酿市属企业改制。当时,张永斌任海门市建设局一把手局长。该局下属的市政公司在改制之列,张永斌担任建设局改制小组组长。

  改制方案出台后,张永斌多次试探市政公司老总江某的想法。他表示,不但会支持江某承包这家公司,以后还会提供帮助。在商海多年的江某自然听出画外之音,他表示,如果价格合理,愿意继续当老板。根据改制规定,只有零资产或负资产,企业才能向管理层出售,否则要向社会拍卖,真要拍卖,江某中标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张永斌操控几率也会下降。

  必须把市政公司资产做成“零资产”或“负资产”!张永斌找来当时的建设局财务科长、负责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的严扬生,要他尽量压缩市政公司的资产。严扬生不愧为“一把好算盘”,硬将几笔未结账目列为死账。市政公司果真成了“负资产”。

  最大障碍排除了。募股前一天,张永斌把江某、严扬生叫到办公室,对江某说,你做大老板了,今后肯定是成功人士,我们能不能也沾点好处,在你股份里参一点?得到局长照顾的江某心领神会,当即同意。

  张永斌赤裸裸地对江某说,你的股份占市政公司的80%,我和严扬生在你名下各占25%,也就是你股份的一半。我们不参与经营,由你大胆管理。接着,他假意表示,既然参股,要和严扬生按比例出钱的。江某当然不会让这位“后台”出钱,他爽快地说,钱你们就不要出了,好处我会照给,今后只要多支持我就行了。张永斌和严扬生默许了。

  这样,自2003年至2009年,张永斌把建设局50万元以下的工程全部交由江某的市政公司承接。仅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江某就在建设局接了18个工程。为表感谢,江某前后送给张永斌218万余元。

  张永斌受贿最大的一块就来自于这家市政公司。

你们公司缺不缺钱?

  主动把钱借出收高达40%利息

  张永斌受贿案的一大特点在于,通过收取远高于正常借款利息的方式,“曲线”收取他人贿赂,还美其名曰“正常的民间拆借资金利息”,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海门市某公司在当地承接过不少工程,和该市建设局打交道颇多,与张永斌关系密切。张永斌操控着建设系统工程承接大权,该公司极力巴结他,以为公司发展扫清“障碍”。

  2004年下半年,张永斌在一次饭局上问该公司老板徐某,你们公司需要资金吗?正好,我妹夫有点儿钱。徐某心知肚明,表示需要。当时,二人并未讲明利息。不久,张永斌将100万元交给徐某。年底,徐某以利息回报的名义给了张永斌40万元,张永斌说,你们明年的工程我会安排好的。

  第二年初,尝到甜头的张永斌又打电话给徐某,问他要不要集资款。尽管公司不缺资金,何况对张永斌要付出更多利息,但徐某不敢得罪这个“财神爷”,只好答应。这次,张永斌送来200万元。2006年春节,徐某又以利息回报的名义,送给张永斌100万元;2007年春节,再次送给张永斌110万元;2008年春节前夕,尽管公司资金紧张,徐某仍给了张永斌60万元;到了去年春节前,徐某依旧给了张永斌100万元。

  这样,张永斌不过借给徐某公司300万元,可自2004年至2009年间,却从徐某处得到410万元利息,实际利率高达40%。据查,当时海门的民间拆借利率仅为10%左右,最多不超20%。

  对这一部分,检察机关认定张永斌收受徐某150万元贿赂。但张永斌百般辩解,声称收的是正常民间拆借利息,不是受贿。

  南通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决书指出,关于利息超出20%部分的定性,经查,张永斌作为建设局长,与徐某所在的公司存在利益关系,两者的借贷不属正常的民间借贷,也未约定高利率。徐某还证明,之所以把高于同期民间借贷的利息给张,就是看中他的职务。

  因此,张永斌的行为符合最高院、高检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检察机关以超出同期民间借贷最高利率20%以上部分,即150万元作为张的受贿数额。

  张永斌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一个重要原因是心怀侥幸,“总觉得查不到自己头上,只要做得天衣无缝,便可相安无事。”可他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举报让他现了形。

  卢志坚 徐瑾 于英杰

 

 

 

公安经侦队长为黄光裕行贿当“红娘” 被判12年
2010年06月22日 09:18:36  来源: 检察日报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四大队原副队长靳红利,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黄光裕行贿税务官员牵线,收受黄光裕150万元贿赂,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正义网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靳红利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靳红利,男,48岁,曾任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四大队副大队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9年10月14日被羁押,两周后被捕。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贿罪将其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靳红利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四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接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光裕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钟民的请托,利用其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存在工作联系的便利条件,私下约请时任国税总局稽查局三处处长的孙海渟、北京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检查科工作人员凌伟,分别与正在被税务机关调查的国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光裕见面,并要求上述税务人员在对国美公司进行税务检查过程中给予关照,为国美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光裕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被告人靳红利非法收受黄光裕及其委托许钟民给予的银行卡及现金共计人民币1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靳红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税务机关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接受黄光裕、许钟民的请托,私下约请相关税务人员会见国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光裕,通过相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接受黄光裕给予的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靳红利受贿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见习记者高鑫)

 

 

 

新疆自治区政协原副秘书长受贿被判无期
2010年06月22日 11:07:35  来源: 天山网 

6月22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乌鲁木齐市天百名店门前和昌吉设立“举报宣传周”活动点,各族群众可直接到现场举报贪污腐败分子。

6月2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2010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依法查办的贪污受贿要案。同时,对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进行了介绍。

6月21日至25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二个“举报宣传周”,自治区检察院将在全疆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表示,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强化了依靠群众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群众举报除了实名举报外,匿名举报也将得到足够的重视,检察机关欢迎人民群众任何形式的举报。

据了解,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共获得2623条线索,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03件,其中大案399件、要案5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285.33万元。

哈斯木·马木提说,去年检察机关获得的2000余条线索中,80%以上的线索来自群众举报,其中匿名举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今年,检察机关将集中开展商业贿赂、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以及集中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等专项工作。

6月22日起,全疆县级检察机关都将走上街头,设立专门的宣传点进行宣传。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乌鲁木齐市天百名店门前和昌吉设立“举报宣传周”活动点,各族群众可直接到现场举报贪污腐败分子 。

[案件公布]

1.武成元,男,汉族,1953年出生,大专学历

经检察机关查明,武成元于1998年8月至2009年春节前后,利用其担任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主任、乌苏市委书记、伊犁州塔城地区地委委员人大塔城工委副主任期间的职务之便,共收受贿赂135万余元,美元1.2万元,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受贿罪。2010年3月4日,武成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判决结果已生效。

2.郭建军,男,汉族,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党委委员、大队长。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至2009年间,乌市某矿产品公司负责人为了感谢郭建军,先后15次送给郭建军好处费35.6万元人民币。在此期间,郭建军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117.1万元人民币,贪污公款47.4万元人民币、美元6万元。因涉嫌受贿、贪污,法院一审判处郭建军有期徒刑17年,目前判决结果已生效。

3.王伟博,男,汉族,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2002年至2007年间,王伟博为北京某广告公司提供帮助,并多次接受该公司财物261676元。2007年,王伟博为鄯善县某矿产公司办理了哈密花岗岩的采矿权,收取人民币3万元。2003年至2005年间,王伟博收取某矿产资源中心公司三分之一股份,干股1万元。

经查明,王伟博在2002年至2009年间,合计收取贿赂579万余元人民币,美元1000元。2008年7月17日。经法院审理,王伟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判决结果已生效。

4.靳平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查办民丰县原县委书记靳平(正处级)受贿128.2万元人民币、美元1000元,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

5.巴楚县特大毁林案

2009年,巴楚县2.4万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事件涉及的渎职犯罪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检察机关分别对巴楚县原副县长胡达拜·由努斯等5名涉嫌渎职犯罪人员立案侦查,2010年1月21日,胡达拜·由努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记者博荣)

 

 

 

安徽马鞍山公安局原局长受贿近500万受审(图)  
2010年06月22日 13:01:39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今天,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市公安局原局长程李明(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程李明,男,1951年2月生,1998年3月至2009年4月先后任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9年9月1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8月到2009年4月,被告人程李明在担任芜湖市公安局局长、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民营企业经营者及下属民警人民币现金469.78余万元、购物卡价值10.4万元、美元1.4万元,并为他人在经营活动或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程李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尚有200.68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李明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截至发稿时,庭审正在进行中。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任毅 

 

 

 

重庆煤监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1330万一审开庭
2010年06月23日 13:31:34  来源: 新华网

  重庆特大共同受贿案一审开庭

  市煤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涉嫌受贿1330余万元

  新华网重庆6月22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开庭审理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原处长吴俊根、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南坪私人汽车租赁公司林华等4人特大共同受贿案,其中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被指控涉嫌受贿1334万余元。

  据了解,2000年至2009年期间,王西平先后担任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渝南监察分局局长、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等职务。吴俊根先后担任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副主任、渝南监察分局副局长和局长、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处长等职务。

  据指控,王西平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煤矿经营者“摆平”煤矿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中提供关照、帮助安全评估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等,王西平单独或伙同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南坪私人汽车租赁公司林华等人,通过在煤矿收受干股、以投资分红为名变相受贿,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强行借款给煤矿收取高息等手段,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次数多达30余次,涉案金额达1334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王西平、吴俊根、陈洪强三人以“入干股”的形式入股重庆万盛区某煤矿,起先跟矿主谈妥按煤矿年利润的15%作为向他们支付每年的分红,2007年后,王西平等人要求矿主无论盈亏,必须每年向他们固定支付150万元的红利。2005年,王西平、吴俊根、陈洪强各出资60万元,并借款100万元,入股南川区某煤矿并占股40%。2007年初,在上述煤矿不盈利的情况下,王西平等三人仍强行收取“利润”共计15万元。2007年年中,三人又要求煤矿经营者退股,三人共获款600万元。

 

 

 

武汉大学副校长陈昭方被免职涉受贿已被捕
2010年06月23日 14:48:35  来源: 人民网

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资料图(图片来源:人民网)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6月3日教育部下通知免除陈昭方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以及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现年60岁的陈昭方从1994年起历任武大总会计师、副校长,2003年升任常务副校长。他长期主管武大的财务、后勤部门。因涉嫌受贿罪,2009年9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 李婧)

 

 

 

河南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被判无期  
2010年06月24日 08:23:26  来源: 法制日报   
  
 
  6月22日,来自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河南省煤炭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九成已于6月8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九成收受、索取现金、干股51次,共计1912.87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3万英镑。其中索贿22次,索贿金额1709.87万元人民币、3万英镑(6月3日《法治周末》曾作独家报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九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九成受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考虑到被告人李九成在双规期间,主动坦白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被追回,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上诉期经过后,李九成没有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龙潭 陈磊 

 

 

 

 

重庆“双料”局长被收买 受贿成常态化工作
2010年06月24日 10:48:24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这样一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自然逃不脱煤矿老板的“拉拢”。与煤老板的交往多了,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各种腐蚀和诱惑,“双料局长”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撬开,在一派“繁忙”的工作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有了钱的关系,“双料局长”与老板们的“友谊”也就越来越密切了,对他们提出的“点子”多是言听计从,权钱交易成了“常态化”的工作……

  39岁即官至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同时兼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威,这样一位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官员,在大搞权钱交易中翻身落马,亲手为自己的黄金仕途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有为局长上任三年“落马”

  2009年8月下旬,时任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赵威,被重庆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赵主席年轻有为,是多年的领导啦,咋会……”

  当人们还在猜疑之时,重庆市纪委很快便查实了赵威利用手中权力,与煤矿老板“合作”暗地大搞权钱交易的事实。不久,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根据上级院的指定,对赵威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2009年9月7日,赵威被依法逮捕。

  赵主席落马了,涉嫌收受煤老板的巨额贿赂——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和熟悉他的人得知消息后,在惊诧之余,大多流露出些许惋惜和痛心。的确,年富力强的赵威,在安监局局长这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上才干了仅仅3年时间,他正处于仕途的黄金期,有更大的天地等待他去发挥聪明才干。

  赵威何许人也?对于万盛区的干部群众来说,或许不会陌生。原来,赵威在当地工作并任职多年。1999年,30岁的他就被组织委以重任,走上万盛区关坝镇副镇长岗位;2003年12月被选为关坝镇镇长;2005年,赵威任万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2006年8月,赵威坐拥区安监局局长位置;第二年初,39岁的他,被提拔选为该区政协副主席。一路走来,仕途可谓平坦亨通,前途堪称一片光明。

重庆“双料”局长被收买 受贿成常态化工作
2010年06月24日 10:48:24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这样一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自然逃不脱煤矿老板的“拉拢”。与煤老板的交往多了,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各种腐蚀和诱惑,“双料局长”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撬开,在一派“繁忙”的工作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有了钱的关系,“双料局长”与老板们的“友谊”也就越来越密切了,对他们提出的“点子”多是言听计从,权钱交易成了“常态化”的工作……

  39岁即官至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同时兼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威,这样一位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官员,在大搞权钱交易中翻身落马,亲手为自己的黄金仕途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有为局长上任三年“落马”

  2009年8月下旬,时任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赵威,被重庆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赵主席年轻有为,是多年的领导啦,咋会……”

  当人们还在猜疑之时,重庆市纪委很快便查实了赵威利用手中权力,与煤矿老板“合作”暗地大搞权钱交易的事实。不久,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根据上级院的指定,对赵威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2009年9月7日,赵威被依法逮捕。

  赵主席落马了,涉嫌收受煤老板的巨额贿赂——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和熟悉他的人得知消息后,在惊诧之余,大多流露出些许惋惜和痛心。的确,年富力强的赵威,在安监局局长这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上才干了仅仅3年时间,他正处于仕途的黄金期,有更大的天地等待他去发挥聪明才干。

  赵威何许人也?对于万盛区的干部群众来说,或许不会陌生。原来,赵威在当地工作并任职多年。1999年,30岁的他就被组织委以重任,走上万盛区关坝镇副镇长岗位;2003年12月被选为关坝镇镇长;2005年,赵威任万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2006年8月,赵威坐拥区安监局局长位置;第二年初,39岁的他,被提拔选为该区政协副主席。一路走来,仕途可谓平坦亨通,前途堪称一片光明。

重庆“双料”局长被收买 受贿成常态化工作
2010年06月24日 10:48:24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这样一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自然逃不脱煤矿老板的“拉拢”。与煤老板的交往多了,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各种腐蚀和诱惑,“双料局长”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撬开,在一派“繁忙”的工作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有了钱的关系,“双料局长”与老板们的“友谊”也就越来越密切了,对他们提出的“点子”多是言听计从,权钱交易成了“常态化”的工作……
  39岁即官至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同时兼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威,这样一位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官员,在大搞权钱交易中翻身落马,亲手为自己的黄金仕途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有为局长上任三年“落马”
  2009年8月下旬,时任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赵威,被重庆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赵主席年轻有为,是多年的领导啦,咋会……”
  当人们还在猜疑之时,重庆市纪委很快便查实了赵威利用手中权力,与煤矿老板“合作”暗地大搞权钱交易的事实。不久,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根据上级院的指定,对赵威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2009年9月7日,赵威被依法逮捕。
  赵主席落马了,涉嫌收受煤老板的巨额贿赂——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和熟悉他的人得知消息后,在惊诧之余,大多流露出些许惋惜和痛心。的确,年富力强的赵威,在安监局局长这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上才干了仅仅3年时间,他正处于仕途的黄金期,有更大的天地等待他去发挥聪明才干。
  赵威何许人也?对于万盛区的干部群众来说,或许不会陌生。原来,赵威在当地工作并任职多年。1999年,30岁的他就被组织委以重任,走上万盛区关坝镇副镇长岗位;2003年12月被选为关坝镇镇长;2005年,赵威任万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2006年8月,赵威坐拥区安监局局长位置;第二年初,39岁的他,被提拔选为该区政协副主席。一路走来,仕途可谓平坦亨通,前途堪称一片光明。

重庆“双料”局长被收买 受贿成常态化工作  
2010年06月24日 10:48:24  来源: 法制日报  
  
  
 
  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这样一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自然逃不脱煤矿老板的“拉拢”。与煤老板的交往多了,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各种腐蚀和诱惑,“双料局长”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撬开,在一派“繁忙”的工作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有了钱的关系,“双料局长”与老板们的“友谊”也就越来越密切了,对他们提出的“点子”多是言听计从,权钱交易成了“常态化”的工作……

  39岁即官至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同时兼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威,这样一位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官员,在大搞权钱交易中翻身落马,亲手为自己的黄金仕途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赵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有为局长上任三年“落马”

  2009年8月下旬,时任重庆市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赵威,被重庆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赵主席年轻有为,是多年的领导啦,咋会……”

  当人们还在猜疑之时,重庆市纪委很快便查实了赵威利用手中权力,与煤矿老板“合作”暗地大搞权钱交易的事实。不久,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根据上级院的指定,对赵威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2009年9月7日,赵威被依法逮捕。

  赵主席落马了,涉嫌收受煤老板的巨额贿赂——相关领导、单位同事和熟悉他的人得知消息后,在惊诧之余,大多流露出些许惋惜和痛心。的确,年富力强的赵威,在安监局局长这个被舆论定性为官场最具知名度的岗位上才干了仅仅3年时间,他正处于仕途的黄金期,有更大的天地等待他去发挥聪明才干。

  赵威何许人也?对于万盛区的干部群众来说,或许不会陌生。原来,赵威在当地工作并任职多年。1999年,30岁的他就被组织委以重任,走上万盛区关坝镇副镇长岗位;2003年12月被选为关坝镇镇长;2005年,赵威任万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2006年8月,赵威坐拥区安监局局长位置;第二年初,39岁的他,被提拔选为该区政协副主席。一路走来,仕途可谓平坦亨通,前途堪称一片光明。 

煤老板重金拉拢“双料”局长

  2006年8月,一纸红头文件下发到辖区各煤矿企业,赵威任万盛区安监局局长兼煤监局局长。

  一些精明的煤矿老板打起了小九九,他们私底下将掌管着自己生杀大权的这位“新官”称为“双料局长”,纷纷猜测“新官”是个什么样的领导?如何才能接近他并让他成为自己的朋友?

  “拉拢”的手法被派上了用场。赵威当局长后,在他的工作和生活圈中,煤矿老板的身影陡然多了起来。作过多年领导的他自然有些抵抗力,可慢慢的,与煤老板的交往多了,饭局多了,应酬多了,面对各种腐蚀和诱惑,赵威的思想防线逐渐被撬开,不久便失去了警惕,在一派“繁忙”的工作中,他不知不觉掉进了“陷阱”,成了煤老板的“朋友”。

  2007年春节前夕,辖区煤老板张某,为感谢“朋友”赵威对其煤矿的关照,去赵威办公室“拜年”,送上人民币1万元。同期,另一煤老板杨某,也为感谢赵局长送上“一捆钱”表示心意,赵威接过沉甸甸的袋子,当即感觉里面肯定装有很多钱,便下意识地说“哪里要得了这么多哟”,“没啥子,你平时对我们很关照,今后还需要你的支持嘛……”一番推辞后,赵威再没有犹豫,笑纳了这10万元。

  细算起来,干上如此权钱交易,距赵威当局长仅仅才半年的时间。

  受贿常态化85万进囊中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人员介绍,从2007年春节至2009年7月期间,万盛辖区的煤矿老板杨某、张某、陈某等12人,为了自己的煤矿在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复产验收及技改扩能等方面,能得到赵威的支持和关照,先后送给赵威“感谢费”共计85万元。

  案件的主办检察官、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处副处长张晓勇告诉记者,3年时间里,赵威受贿已成常态化,他先后收受贿赂近30次,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等节假日。

  该辖区的一煤矿业主阳某,为感谢赵威在对其煤矿事故处理、复产验收审批、技改扩能申请等方面的关照,自2007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3次给赵威奉送“感谢费”计30万元。

  “因为赵威是我们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煤矿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工作上我们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在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复产验收、事故调查、技改扩能等方面都有求于他,所以才送钱,目的是为了感谢赵威对我煤矿的关照和支持,同时也是想进一步和他搞好关系。”案发后,煤矿老板阳某在接受检察官调查时这样说。

  有了钱的关系,赵威与老板们的“友谊”也就越来越密切了,对他们提出的“点子”多是言听计从。

  2007年10月,阳某的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放炮事故,造成工人伤亡,受到重庆市煤监局渝南分局的处罚。仅仅一个月之后,渝南分局、万盛区安监局等一起对该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后,及时让煤矿恢复了生产。业内的人都清楚,那张《复产验收审批表》,是需要通过赵威局长签字“同意”这关的。

  一边要的是“支持”,一边想的是“红包”,两者各取所需,成就的自然就是一笔笔权与钱的肮脏交易。

玩退钱“把戏”也难保平安

  2008年七八月,重庆市煤监局渝南分局原局长吴某等人被查处,有关人员也被检察机关通知去调查,抱有侥幸心理的赵威此时有些坐不住了,害怕事情会牵涉到自己,于是立即将方某、郭某送给自己的“好处费”计10万元全部退还给了他们。

  2009年8月,重庆纪检、检察机关对市煤监局某副局长进行调查。获悉消息后,赵威又有些不安了,担心自己的事情败露后会“遭栽”。于是,他又玩起了退钱保平安的“把戏”,先后将陈某、杨某等人送给的“好处费”共54万元,全部“吐出”还给了对方。

  确如所料,这次“幸运”之神没能再眷顾赵威了。此时,相关办案机关已掌握了他受贿的一些犯罪事实,并作出部署,迅速开展侦查行动。

  被“拉下水”的赵威,归案后才如梦初醒。“我太糊涂啦!刚和煤矿老板接触时,认为他们给我‘拜年’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没认识到是违法犯罪。通过办案机关的教育和帮助,现在我认识到煤矿老板以拜年名义送钱给我,看重的是我手里的权力,希望得到关照,我们不是真正的朋友往来……”赵威这样忏悔道。

  但是,此刻忏悔为时已晚,等待赵威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案意

  煤监领域腐败案为何频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廖鹏认为,这是监督制约机制缺乏使然。现有煤矿监管体系分为国家煤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两部分,国家煤监局在各省、市派驻有机构,由于人、财、物皆由国家局监管,当地党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不便,“插手”监管乏力,煤监系统内的纪检监察作用有限,或者说很难起作用。一个局长,他手里握有重权,面对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一把手”的个人意志容易膨胀,由于有此漏洞,所以造成一旦发案,则数额大、窝案串案多。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给了“官煤”式腐败以温床。

  此外,煤炭行业的特点也催生了“保护伞”。据介绍,煤炭产业具有高利润、高风险的特点,煤矿业主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需要采取各种手法,千方百计前去拉拢腐蚀监管系统的干部。与之相对的是,对于煤矿监管部门的干部来说,辖区有煤的地方,可用寸土寸金去形容。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两者为了各自的私利,很容易结合起来形成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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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来自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河南省煤炭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九成已于6月8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九成收受、索取现金、干股51次,共计1912.87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3万英镑。其中索贿22次,索贿金额1709.87万元人民币、3万英镑(6月3日《法治周末》曾作独家报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九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九成受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考虑到被告人李九成在双规期间,主动坦白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被追回,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上诉期经过后,李九成没有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龙潭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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